生育保险与职工医保合并实施了,以后就没有生育保险了吗?

生育保险与职工医保合并实施了,以后就没有生育保险了吗?

生育保险和员工医疗保险是合并实施的,而不是“合并”。两种保险合并之后,生育保险仍将作为一种独立的社会保险类型,“五险”不会变为“四险”。2019年末,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进职工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结合实施的意见》,明确了“保险种、保待遇、统管、降成本”的总体思路。各地要统一参加两险登记,统一资金征管,统一医疗服务管理,统一办理和信息服务,确保员工生育前夕的生育保险待遇保持不变,确保制度的可持续性。因此,两种保险的联合实施不会影响被保险人的待遇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