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或其遗属因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和死亡时,获得国家和社会物质援助的社会保险制度。那么工伤认定的申请时限是多少?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或其遗属因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和死亡时,获得国家和社会物质援助的社会保险制度。那么工伤认定的申请时限是多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的规定,职工发生意外伤害或者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为职业病的,其所在单位应当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之内,向统一规划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有特殊情况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申请期限。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用人单位未依照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在此期间依照本条例规定进行工伤治疗的费用,受伤员工或其直系亲属或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诊断、治疗之日起一年之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业病的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