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伤保险55

工伤复发是否需要确认?

  工伤人员经鉴定机构鉴定后,原伤残部位伤情复发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审核支付。伤情复杂无法核定的,由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出具《工伤复发确认联系单》交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人员。 ...

工伤人员被确认旧伤复发,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被确认为工伤复发的,可享受以下待遇:   1、就医原则:工伤人员治疗工伤应当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或者职业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伤情稳定后,应当及时转往定点医疗机 ...

在什么情况下,工伤人员应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3、拒绝治疗的。 (上海人社局) ...

如何确认成为工伤康复的对象?

  工伤人员递交工伤康复申请材料齐全的,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以下简称劳鉴委)应当受理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报市劳鉴委。市劳鉴委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委托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组织工伤康复医学专家 ...

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伤认定申请受理有何规定?

  派遣员工在本市用工单位发生事故伤害的,由劳务派遣单位或者外省市劳务派遣单位在本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向注册地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承担申请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申领工伤保险待遇等工伤保险责任;用工单位 ...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出工伤复查鉴定?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人员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或者社保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提出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 (上海人社局) ...

工伤人员的劳动能力鉴定分为几个等级?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包括劳动功能障碍和生活自理障碍。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个等级。 ...

工伤人员离开单位后旧伤复发,是否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工伤人员,已按照规定享受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关系终止,不再享受工伤复发待遇。 (上海人社局) ...

工伤人员经复查鉴定伤残等级提高的,其哪些待遇应作调整?

  工伤人员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经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劳动功能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发生变化的,自复查鉴定结论作出的次月起,按复查鉴定结论享受《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定的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其他相关工 ...

单位聘用的退休人员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吗?

  2011年1月1日起,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在2010年9月14日以后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不再受理。   ...